关于回国前在美的身份问题。

我现在是F1的签证(5年签还有3年),I20到今年5.17毕业,据了解有2个月的grace period,那么按说我的身份到7.17以后就算是滞留了。
然而我的机票是8月中旬的,有大概一个月的时间差。

以下几个问题,求解答,大家也可以讨论一下:

  1. 我上面写的理解,应该没错吧?
  2. 跟律师朋友有过了解,他们说申请身份延期,450刀左右,移民局收到申请给了receipt后就算合法了,之后等审批,过不过反正都走了。
  3. 不太了解,是否可以申请转签证类型,比如F1转B2(旅游),这样这个签证我以后还能用。而F1没有I20的话等于完全没用。
  4. 如果不能这么转,那还有必要去申请延期吗?滞留一个月的影响大吗?
  5. 我在网上查了一圈,有说影响很大的,有说影响3年的,有说影响不大的。我个人倒是觉得,仅仅1个月的滞留,而且今年疫情的特殊原因,是不是对以后如果要再办理美签不会有很大的影响?

大家有类似的困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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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管你哪天毕业,建议看准I-20上的Program End Date。Grace period不是两个月,是60天。如果5月17号是Program End Date,60天是7月16号,也就是说17号开始就是滞留。如果不确定,就咨询你们学校的国际学生办公室。

  2. 递交了I-539如果要离开美国,按程序要告知USCIS取消申请,建议咨询移民律师。

  3. 申请转身份批准后USCIS给你的I-797收据会包含I-94,写着身份为B-2,你从而获得B-2身份。身份和签证两者不同,你的F-1签证不会因为你有了B-2身份而失效。一般来说,F-1签证在失效日期前都有效,除非DOS或CBP取消。

  4. 你离开美国的时候航司会将你的信息交给CBP,你下次入美的时候CBP会知道你滞留。别说一个月,滞留一天的话CBP、DOS和USCIS也可以为难你,碰上一届和immigration过不去的政府会更倒霉。

  5. 你以疫情为由申请转身份,USCIS兴许会批准你。但是你什么都不做,美国政府不会先入为主认为你是受疫情影响而滞留的,但可以认定你故意非法滞留。

如果你以后打算回美旅游、学习、工作,申请移民福利,就要谨慎为先,跟着有经验的移民律师的建议做,不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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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ls,身份问题请谨慎对待。我就祭出个链接:

可不可以申opt赖着

I-765比I-539申请费高,OPT不能超过90天unemployment,OPT一个degree level只有一次机会,申请批准了走人了就浪费了OPT。

第四条,具体如何执行的不太清楚,法律上,滞留超过6个月才会触发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