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东家的一些撕逼经历

最近跳了一次槽,其实本来干得还算开心的,虽然事多钱少,但是工作真省心,感觉两年下来脑子都不太好使了,然后年初还答应给我加薪,但是等了大半年还没看到,感觉是在温水煮青蛙,所以就跳槽了,一不小心还接了一个非常好的offer。公司给了很好的counter offer但是我觉得在我辞职后再给非常侮辱人,我就不接了。在另外一个帖子也七七八八说了一点点,不过这不是重点。

因为我在公司干的事情比较特殊,很多project都是我一个人搞的,没有帮手,所以很多事情都是没了我就估计要瘫痪的那种,辞职前我说可以以contractor的身份继续干几周,给你们慢慢交代工作,直到你们找到合适的人为止。结果感觉是公司的retaliation,最后一天时给我看contactor的合同,是按照我离职前的时薪给contractor的薪酬,这怎么继续侮辱人了。按照市场价应该最少是两倍啊,所以一口气咽不下直接说忙我不给你们帮了,你们自己玩吧。然后经理也没给我好脸色看,最后几个小时里我跟另外几个部门的开会交代工作,他还在问东问西,一副怒不可遏的样子。我三点多开完会就躲在一个办公室跟一群玩得好的聊天,聊到五点就回去了自己的办公室,留下笔记本,公司信用卡,门禁卡,然后一句话都没跟经理说,正眼都没看他一下,就走了。据公司玩的好几个人告诉我,等周一来上班时,我负责的两个项目突然跑不动了,因为我的账号被deactivate,生产力工具是我用Google 的Appsheet开发的(没有team collab),公司没一个人会用。然后不得不重新激活我的账号继续用。

这个月10号(周五),最后一个paycheck到账了,我觉得有数字有点低,心里想着这次只工作了一周,扣了税和保险应该就是那么多吧。到了15号时怎么都觉得不对劲,所以拿着最后一次的pay stub和倒数第二去对比数字,税前金额居然只有28%,工资两周一发,工作了五天应该就是50%呀。然后去温习了一下Texas Payday Law,就算我没还公司财产,也是不能乱扣最后一次的工资的,何况我什么都没欠他们的。然后义愤填膺的给前东家payroll发email质问为何欠薪,并且说周五不解决我就file wage claim到Texas Workforce Commission。然后payroll说,不好意思哦,你算错了,我们的pay period是从周二开始的,你周五辞职,所以干了4天,所以这次只能发4/14(28%)。然后我当初就怒火飙升,这是什么鸟公司,日薪是按双周工资除以14算的?这是卖身当奴隶了吗?卧槽,我当即说你赶快给我补齐到40%,要不然等律师信。然后payroll估计怕了,说去问HR,然后周五给我回信。等周五晚上十点多时,HR的头头给我说,不好意思哦,我们算错了,你们的算法是对的,我马上给你补齐。

这个周末我也没闲着,联系了几个月内刚离职的几个人,他们按照我提供的信息去查,说他们最后一个paycheck也是按照14天的除法算的日薪。

然后今天一大早收到了补齐的12%。HR的头头还问我有啥问题可以问。特来问问泥潭,我要不要继续撕逼,我可以发起class action lawsuit,因为Texas Payday Law规定雇员只能在离职日的180天内file wage claim,但是class action打起来他们必输,可以要求时间和精神损失。

前东家的legal小妹我也熟悉,她说今天开会时他们把这个事情拿出来说了,貌似legal有想法把前面发错的给补回去,但是HR和finance应该会极力反对,那可是几百小时的人力呀。按照前东家各种事情的态度,只要太花钱的他们都不愿意干。估计14的除法就是哪位HR天才想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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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给你的也就是工资,补上了就完事了。
前公司要是还想要你合同工干活,你坐地起价就是了,合同工就看钱,别的不值得考虑。
你要是有火气,可以自己拟定精神伤害费用暗中加在价格里,对方接了你就出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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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不都是把桥都拆完了嘛,所以不会给他们干合同工了。Exit interview时我都把经理拿出来数落一番了。

支持这个做法,提辞职了不管多好的counter都不要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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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有法律是如果你钱没当天发,是要补钱的。比如你1号离职,5号paycheck,他们如果等5号给你钱,要把中间这几天也给你。不知道Texas有没有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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抠到每一分钱也能开公司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