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卖房到底要不要给买家中介commission (2024/8/17正式开始自己谈fee)

看你有没有兴趣在这个行业耕耘了。。。持证成本每年各种必要的tool subscription,流氓地产会费就将近$2000, 挂靠大点broker一年又$3000多,主要别人看你新agent也会有unconscious bias.
有兴趣+时间可以自己来个,但每个人情况不一样了

2.5给谁? listing or buyer agent?

现在市场本来就不偏好卖家 再加上你这个list三个月没卖出去买家肯定会觉得哪里有问题 listing越久优势越少

  • 目前(8月17号之前)的情况是,卖家出佣金(卖家和买家agent分,怎么分得看listing agreement怎么写,并不一定是平分),卖家出的佣金也从来没有哪条法律规定是多少,都是卖家和listing agent协商的,当然市场上有一个大概得范围作为参考。

  • 无论是之前还是现在,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卖房或者卖房需要agent,卖主或者买主完全可以自己通过协商进行交易,从来不存在强制要求哪方必须要agent,但既然你要找agent,自然就要按照协商的佣金进行支付,总不能让人白干吧。

  • 从8月17号开始,仍然没有法律规定卖家支付佣金的比例,也没有规定买家一定要支付佣金。新增的规定是,卖家支付的佣金以及分配比例不能出现在MLS上。但大家都传的神乎其乎的,说新规以后必须买家支付佣金得手法并不准确。但确实是会有卖家以此为“依据”,少给或者不给买家经纪人佣金。因此,新规开始后,在带买家看房前,必须签订协议,协议中必须明确佣金的金额,已经谁支付。没有协议的话,有可能房子成交后才发现,没有人支付佣金,换位思考一下,谁会做这种买卖?

  • 每个州的listing agent和selling agent的任务不太一样,比如西海岸,listing agent做的事情比较多,什么open house, inspection都得做,而有些地方listing agent做的事情很少,反而selling agent什么都要做,并且每个地方的房价不同,不能单纯以多少百分比来说谁给的佣金多了少了,比如,西海岸动不动都是几百万的房子,哪怕1%的佣金也不少,但是还有很多周,平均房价也就30万,哪怕3%的佣金,也没几个钱。

  • 之前虽然佣金全是seller出,长远来看和seller,buyer一人一半没啥区别,每个人都会买房-卖房-买房-再卖房…,一平均,差不多。

  • 再说一点是,很多人认为buyer agent没啥用,什么都不干,光拿钱。每个买主的情况不同,有些人确实不需要buyer agent,就像家里下水道坏了可以自己修一样,但有些人还是需要的,毕竟会省去很多事(前提是靠谱的agent)。此外buyer agent带人看房付出的时间成本已经风险也是很高的。大部分买主都不是看几个房子就能成交,少则几周,长则几个月,甚至几年的都有,不管风雨,客户有需要,就的去。此外,风险也很高。agent的角色很尴尬,说话做事都必须小心,任何与法律相关不能乱说,但什么都不说,客户又觉得你啥都不懂,处理不好就吃官司。还有一点就是,带客户看房也是风险重重,不但要照顾好客户,还要保护好房子以及里面的东西。比如曾经有一个case,有个agent带客户看房,结果客户的孩子不小心把房主的艺术品弄坏了,结果agent也得担责赔钱等等。

  • 总结一点就是,不管是过去还是将来,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买卖双方必须要请agent,也没有法律规定一定要支付多少佣金,也没有规定一定是谁来支付,全部都可以协商。觉得自己可以胜任的,完全可以DIY,毕竟现在网络这么发达,各种工具都很多,好坏自己甄别。但如果决定请agent,那就要签好合同,按合约办事,有契约精神。如果你只给1%佣金,那就写到合同里,找愿意接受这样条款的agent即可,而不是先答应给多一些,等后期再想办法刮一层。即使签了合约,你觉得agent不靠谱,也可以双方协调,以合理理由解除合约,但不是找A看好了房子,然后再去找B,让B给多一些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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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brokerage要求从8月17号开始必须先签订exclusive buyer representation agreement才能给找房看房,而且agreement里要商定好commission是多少,比如你写3%,后来买了房子发现对方只给1%,那买家就必须要付2%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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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listing agent和sell agent有什么区别么 我怎么理解这两个就是一个人

listing agent = 卖家
selling agent = buyer agent = 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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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们州的BOARD也这么要求了

问了问在买家的角度看是多不退少要补
如果和买方agent签合同2%
→ 如果卖方的合同是2.5%,那他们只用给2
→ 如果卖方的合同是1%,买家还得补1%

怎么看都是变得对买方更不利了啊

现在的操作是附上一个addendum叫Seller Agreement to Pay Buyer’s Brokerage Compensation
这个addendum会和offer一起发 如果卖方接受了 那么买方就会和之前一样不用付commission给我
如果对方不接受 那么买方就要按exclusiver buyer representation里的约定给我付佣金 整体来说 现在的规定 会极大的打击“单纯的看看”房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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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面我列举的两种情况会怎么处理呢?我理解的有偏差吗orz

美国很多行业弊端是系统性的,房产中介和其背后的协会就是一个例子。中介提供的那点服务完全不值3%的手续费,之所以能持续存在,完全是房产交易事实上被中介协会垄断的结果。

希望更多人跳过中介,卖房也许还需要listing agent,买房一方可以说基本完全不需要selling agent,一定要的话中介费不能高于1%或1万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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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是这样 但是实际操作中双方经济都会提前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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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沟通之后具体怎么付呢?如果双方都坚持按合同办事的话

我自己是经纪 可能说话带有一定的倾向性 但是我觉得买家只能处理很简单的情况 也就是一切都顺利的情况 如果稍微复杂一点的情况 买家直接下offer都不知道怎么下 最差的情况也要找个律师

举个例子 如果不需要agent的话 稍微复杂一点的情况 除去offer的部分 买家如果知道用哪些addendum和rider?

说了啊,简单或者说绝大多数标准购房情况,不需要中介抽水。
复杂的情况,抽水在1%或1万块以内,实际这个价格已经高的离谱了,买家完全可以自己找房看房,做合同几个小时的工时,请个房产律师比99%中介强的多,也不过几百块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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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我觉得房产律师其实完全比agent要物超所值的 目前如果想跳过agent还面临一个大问题就是用的offer和其他的documents基本上都是agent的association拥有的 如果你不是agent 你不可以用他们的templates和forms,买家去哪里找offer的form呢 这些在现有体制下很难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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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实事求是的讲一讲,到底百分之多少的offer需要特殊处理?

总的来看buyer agent这行是肯定要萎缩的。举个类似的例子就是报税。当然还是会有不少人选择找CPA,但turbotax这类软件出现后,确实很多人选择了直接报税。你offer再复杂能有水表复杂?

当然了,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房产经纪的行会制度力量依然强大,这个规定的实际意义可能也比较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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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啊 :joy: 我就是个小虾米
我只是说确实现有体制下阻力很大

完全理解。买房对于很多人是一辈子一次的买卖。有个懂行的人领进门还是很有必要的。为此付费完全合理。

但是把经济费用藏在房价里面,这个制度不太合理。以后亲兄弟明算账,用了多少服务算多少钱更合适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