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籍法第九条“定居外国”的实务案例

法国不止支持居住5年入籍,还支持跟法国公民结婚5年入籍(此处手动at加拿大NDP前党魁Tom Muclair,差点当加拿大历史上第一个双国籍的PM)

假如一直居住在中国,但是因为跟法国公民结婚入籍了会发生什么……

还有就是如果比如伊朗这种,结婚直接送国籍的,怎么算……

当年的MAVNI。一步到位从F1直接变成公民 :troll:

这个其实最有意思的是,如果某人双持,然后拿中国身份在中国结婚,这个婚姻登记原则上也是无效的 :yaoming:

214(b) :yaoming: 虽然老美的INA一阵阵执行起来也是你法我笑

从法理上来说,这个肯定不算定居外国,不会丧失中国国籍,还是中国公民。但跟法国人结婚入籍之后,法国肯定不会给你发签证了,只会给你发护照,这种情况属于合法双持。但如果你在中国值机出境,直飞法国,草台班子边检可能会把你的中国护照剪了,或者让你选国籍才能出境

如果在中国领证,肯定不算定居外国,不会丧失中国国籍。但如果坐飞机去伊朗看望老丈人和丈母娘,草台班子边检同样有可能把你的红本给剪了,或者让你选国籍才能出境

理论上这种也属于国籍冲突可以申请一次出入境有效出入境通行证,到了法国/伊朗后再向使领馆申请旅行证回国。实际操作上可能会在任何一步卡住/被自动注销中国户籍/国籍。

如果有香港临时居民身份证(并即将满足成为香港PR的条件)作为plan B,或许可以拿香港对国籍法的解释去压一下内地出入境管理局和使领馆的领导保证自己的国籍不会莫名其妙丢失,只要第一次成功申请一次性通行证和旅行证理论上就洗白了后面可以一直中法/伊双持。

伊朗是只有女性嫁给伊朗人给国籍我记得是。

看望公婆也是一个道理

澳門法院:我推知 :troll:

沒記錯的話法考有幾道題是涉及到國籍法第九條的,正確答案基本都是必須將「定居外國」這個因數考慮在內,但在查楊案中和澳門的判例中,一個是直接默認是定居外國,另一個是我推知他加入外國國籍時就已經定居外國,都是草台班子 :tr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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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很好。再补充一点:
Eileen只是特殊政策中的一员,当年的男子和女子冰球队更是惨不忍睹:

https://www.wsj.com/articles/jake-chelios-chinese-mens-hockey-beijing-olympics-11644667347

滑雪谷Eileen一个就算了,冰球队那基本上是男女两队几十人都搞特权,并且里面很多人和国籍冲突可是一点关系都没有,这种时候国籍法连张废纸都不算。政府不把国籍法当回事,又凭什么要求公民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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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你不掌握暴力机关 :tr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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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说得都没问题,但你这个两分法值得商榷。限制双重国籍并不是统治集团核心利益,甚至你们这些黄皮在外面入10个其他籍也仍然是中国人,还更方便他们管理。禁止/不承认双重国籍更像是扔给国内出不了国的屁民的一个形式上的甜头,换句话说其实是绝大多数“公民”在国籍问题上喜欢现在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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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来还有一个可以尝试的方法。

阿根廷公民的父母只要有DNI(阿根廷身份证)可以直接申请入籍无需居住2年。但一般旅游签入境的人没有DNI,生完孩子后如果想要得到DNI则必须先申请成为阿根廷RP。对于大部分在阿根廷生孩子的人来说入籍顺序是 1.生孩子 2.办理RP拿到DNI 3.申请入籍

如果是拿到RP算定居就会因为国籍法第九条失去中国籍,无法双持。但生孩子成为阿根廷RP不是拿到阿根廷DNI的唯一手段,以工签学签等其他不是旅游签的非移民签证入境的人一样可以申请DNI。

那么理论上一个人可以1. 成为阿根廷临时居民拿到DNI 2.生孩子 3. 申请入籍

首先持临时签证入境阿根廷生孩子肯定是可以给孩子申请到旅行证的,那么第2步生完孩子后给孩子办理旅行证的时候就可以顺便告知使领馆自己也正在申请入籍阿根廷,询问入籍完成后是否可以按照国籍冲突把护照换成旅行证。因为此你时尚未加入阿根廷籍所以即便回答不可以使领馆也无法取消你的中国籍,因为最坏的情况你还可以暂停办理。但如果可以办旅行证那么一次旅行证终身旅行证你也可以合法双持了。

南通马洪兴案,去香港投资移民拿到了多米尼加护照,申请中国签证入境中国,边检其实时承认的,但后来回到南通老家投资,法院不承认他是外国身份,认为他是中国公民

而且,如果马洪兴拿着南通法院上面写着“马洪兴是中国公民”的判决书,如果他想拿着两本护照从中国直飞多米尼加,上海边检肯定还会逼着他选国籍,绝不会放他拿两本护照出境 :sweat_smile:

从结果反推过程,可以理解为司法部把查杨认定为了“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所以第九条对他适用。但根据什么认定查杨“定居外国”了,司法部只字未提。也就是说,司法部搞了一个黑箱逻辑,我告诉你“查杨已经定居外国”是运算输出结果,但运算的逻辑过程不告诉你

为什么大家总喜欢把法条解读为“入别国籍没有中国绿卡”的状态可以不算出国定居,迟早要在政策上吃屎 :troll:

马洪兴这种买护照不被承认的案子你要非得拿来举例的话,全国上下估计得有成千上万个马洪兴。只不过是马洪兴把南通公安给诉了之后你才知道有个马洪兴。本案南通公安援引的是专门针对购买小国护照情况出具的《公安部、外交部关于中国公民非法持用外国护照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1990〕64号,此类情况是一律不予承认外籍护照。

总结:

  • 一步到位买的小国护照:一律不予承认。事情闹大了恐怕还得给你扣个非法买卖外汇,或者购汇用途与实际使用用途不符的罪名。谁允许你境外投资了?;
  • 海外PR转外籍:老子他妈管你定不定居,一律视为自动丧失;
  • 反贼:中国籍刻录在DNA里,你就偷着乐吧

像法国(5年)、意大利(10年)、德国(10年)这种,住满一定年限,无需PR就能直接入籍的,怎么算?

土耳其PR转公民这种,只需要偶尔访问土耳其就能完成,甚至全程完全可以在国内遥控完成,这种又该怎么算?

你说的这份文件我看过,但毕竟都已经30多年了,现在有没有被新的内部文件取代,很难说。

而且文件里面只提到了“购买护照、假护照”之类的文字,但并没有正面说清楚这些护照是否有效,以及这些人的外国公民身份是否有效,文件里回避了这个话题

放在2024年的今天,如果真的有个人拿着土耳其的投资移民护照,从北京飞伊斯坦布尔,你猜边检会不会放他走?我猜边检要么直接剪了他的护照,要么让他选一个国籍

那我按照你说的补上:PR/合法居住Resident,满意了?

但凡是有新文件,这些年早就有援引案例了。2017年某公司新三板IPO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同样援引了马洪兴案和《有关问题的通知》来论证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国籍问题。

不承认你外籍护照当然不会正面表示你的外籍护照有没有效啊,你在想什么?已经不承认了which basically means这本护照在大陆眼里就是一本擦屁股都嫌签证页太硬的废纸罢了。

剪个屁啊动不动就剪护照,还让他选个国籍?你的意思是边检:“你选一个”,“我选土耳其”,啪一盖章就走了?边检挺牛逼啊10秒钟办完国籍变更手续了?笑死。你走不了啊。把登机牌夹在土耳其护照里原封不动的还给你,目光呆滞地告诉你回家办退籍。你转头回家隔天提交了退籍申请,然后公安告诉你你国籍自动丧失了,开不了证明。

(我认为)正确做法,跟双持的人一样转机去土耳其。找土耳其领馆办理中国签证的时候再剪红本。

从来只有老爷选,没有屁民选 :troll:

剪个屁啊动不动就剪护照,还让他选个国籍?你的意思是边检:“你选一个”,“我选土耳其”,啪一盖章就走了?边检挺牛逼啊10秒钟办完国籍变更手续了?笑死。你走不了啊。把登机牌夹在土耳其护照里原封不动的还给你,目光呆滞地告诉你回家办退籍。你转头回家隔天提交了退籍申请,然后公安告诉你你国籍自动丧失了,开不了证明。

哈哈,太真实了,边检只会说没有合法出境证明,让你去想办法。有无数国籍冲突的儿童哪怕有目的地国护照都不算合法出境证明。主打一个官僚主义。

对呀,作为一个基层到不能再基层的NIA民警,每天就是绷紧两条线:1. 执行部门规章制度;2. Save my ass 不要捅娄子,无过即是功。

近几年双持搞得风声鹤唳都是因为NIA主线任务是抓电诈和走线,结果顺带着撞到极个别双持党然后才顺手把支线任务一起做了而已。有些人是真把自己当根葱了,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一群普通小双持值得NIA在自助出境闸机后面每天安排人巡逻随机问话吗?

要搞明白现行没有“运动式”治理双持人员的精神指示和红头文件,只是盘问出入境疑似电诈走线人员如果顺带发现有明显入外籍后仍使用红本出入中国的人员,也会顺手牵羊一起处理罢了。

天天“这里剪护照那里剪护照”,“让你当场选国籍”,给我看乐了 :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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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非所问,法国、德国入籍根本就不需要PR,算不算定居?会不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土耳其需要PR才能入籍,但全程不需要一直住在土耳其,甚至不需要去土耳其,这算不算定居?会不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以前美宝和投资移民的双持党,还真有被边检要求选国籍的。如果你选土耳其,那就回老家注销户口才能走。如果你选中国,那就去土耳其大使馆退出土耳其国籍才能走。总之在你选国籍之前,不会让你出境,除非你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