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层主,办理这个e-visa是动用了绿卡的扫描件吗?有蓝本人根本不给办,我18年拿着绿卡去纽约领馆想要办三年多次,理由是之后还想要去东京看奥运会,被拒,人家说三年后你可以入籍了直接去。好奇你红蓝都交替入境过日本了,怎么说服他们给红本办visa的?有什么理由或者故事可讲吗?感谢!
对 上传绿卡照片就行
在中国人和日本人眼里 你都只是一个“green card holder”
这个有点搞笑了吧 日领馆的visa officer帮你做了入籍决定 哈哈哈
总的来说 日本领馆的试错成本很低。
他几乎是不会拒签你的。他只会“申请中止” 然后"退回“你的申请(他邮件里都会说 you can reapply right after bulabula)
你在日驻美领馆申请”被中止“了 这完全不会影响你回日驻上海领馆用“绿卡”+红本去申请。
在国内只要你父母有点存款 完全可以用他们名义去申请多次签的时候顺便带上你。(据说之前上海出签率太高了 最近审核材料变严了)
谢谢信息!哎,如果绿卡复印件上面日期只有半年了,而要为明年夏天回国做打算的话,这条路是不是就没法走了?
已经成年且有家口的子女,可以跟着老年父母办日签吗?
不是所有国家的边检都盖章,外国边检疏忽大意忘记盖章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入境章是次要问题,离开中转国之后,你这么长的时间在什么地方?在当地什么身份?这才是主要问题
中国到墨西哥没有直飞航班,日韩中转顺路,但不免签。中东国家免签,但绕远路,还涉诈。日韩签证却是是一个刚需,而且一旦你入籍之后,想要再续期日韩签证,就很麻烦了,只能在中国或者墨西哥续签
现在深圳和北京都有直飞了,绕去日韩的理由又少了诶。
迪拜多哈转机也涉嫌诈骗吗?我还以为只是东南亚。
这协议是给国籍冲突还有港澳人士准备的,不是给受国籍法第九条影响的人准备的
你这完全是歪解
我上面提到了,这个领事协议是给国籍冲突还有港澳人士准备的,不是给受国籍法第九条影响的人准备的,这个协议和后者中的双持人士毫无关系。注意它要照顾的人是“自称同时具有中xx和加xx国籍”,可不是什么拿中国护照入境就当你自称中国籍,拿加拿大护照入境就当你自称加拿大籍。如果是这样解释这个同时算是怎么回事?
对于受国籍法第九条影响的人,持中国护照入境(本质违法)后无法根据此协议直接前往加拿大的原因不是什么中国不承认此人的加拿大籍,也不是中国的出境法律要求持有加拿大签证或枫叶卡,而是这个人根本无法合理自称同时拥有两国国籍,所以完全不被这个协议讨论的情况涵盖。无法直接前往加拿大的这个待遇和这个协议所谓的“给予…在两国间旅行以便利”也显然完全不符。如果一个受国籍法第九条影响的人拿中国护照入境中国后一定要对中国政府自称同时有加拿大籍,中国政府肯定会教育你,你不能合理合法自称有中国籍,总之“自称同时具有”不是为你准备的。
对于真的可以合理合法自称同时具有两国国籍的人(包括国籍冲突和港澳人士),身处中国境内时中国政府是有提供途径直接前往加拿大的:要么有多次旅行证或回乡证可以出境中国,要么会允许办理一次性出境通行证出境中国,再配合加拿大护照就可以直接前往加拿大,这也就满足了协议里提到的“给予便利”而出境手续和证件按“通常居住国的法律”的要求。注意多次旅行证,回乡证,和一次性出境通行证也都是发给中国公民的证件,但不是受国籍法第九条影响而又双持的人可以拿到的文件。
所以啊…想当然歪解这事很可怕
我现在最担心的是
没人知道以后国籍法会怎么走
有可能东大突然就放松双国籍,为了吸引海外华侨这个群体,转做视而不见
也有可能突然就严抓狠打,一是香港越来越内地化,二是为了转移内部矛盾
最神奇的是这两种情形都有可以在几天内就发生 东大在折腾民生的事情上是最不拖泥带水的(看看3C充电宝和更早的三年失忆时期吧)
没有信息对此进行评价。真要严打,那就放弃双持甚至不再去东大,真到那一步了,也没啥。
对港澳人士一起打击概率不大,这个打击面可太广了,而且完全看不出好处。港澳再怎么内地化,和内地比,仍然是一个是墙外,一个是墙内,这就意味着两边的主流信息圈必然不会融合。
的定义可以很宽泛,就是俗称的切香肠战术,一点点的试探
潭友双持的一大前提是目前被东大发现的概率不大,就算被发现也约等于没有惩罚
Let’s see what will happen in the future
那我只能希望领导们真的有脑子了
不怕有政策,就怕朝令夕改,which happened a lot in the past
罚几千块钱,ban一两年不能入境,也就到头了。难道为了这系统性的抓人去坐牢?那不是给美西方宣传机器提供素材吗?
港澳人士的特别安排是列入基本法附件的人大释法(实际位阶等同法律)给予的,朝令夕改也没那么容易,至少和禁个充电宝上飞机不是一个难度量级的事。禁止充电宝上飞机可能民航局的一个处长拍个脑袋就能决定,港澳人士的双重国籍待遇要变,怎么也得至少要获得瓶子默许吧。
所以目前来说双持还是有活路的 当然未来像印度学习 (Overseas Citizenship of China card?)也不是没可能
绝大多数人双持也是为了保留一个在国内行动的便利(什么,政治权利是什么)
法律方面我持保留意见,咱又不是没修过宪 说白了还是看他老人家心情
充电宝的事情都不用去麻烦他老人家 is the point
所以我也不好说
根本上还是因为不确定性
中美领事协议和国籍法都是1980年签署或者通过的,那时候真的有考虑过会出现国籍冲突这种情况吗?
当然 那时美宝加宝少一些 可能有些四五十年代跟着父母回国的美宝加宝 然后早期国籍冲突的出现形式主要是美国/加拿大人跑中国和中国人在中国生的娃 当美加父亲要带这些娃去美加的时候 会被中国的出境证件要求和相关行政手续完全卡死 另外也不排除有四十年代美加人和中国人在中国生的娃一直留在中国生活的情况 虽然可能这些情况加起来总数也有限 但从美加驻华领事人员角度看 可能已经是相当显著的问题 所以美加才要找中国政府签领事协议
换了一个长荣美国-香港的机票 发现网站上有个自助的APIS申报
里面长这个样
需要如实填蓝本+猪肝红吗 还是只填猪肝红就没事了(美国好像理论上需要用蓝本出境但是实际没管吧?) 不知道都填的话是不是信息一起传到港府那边了?
这个是《中加领事协定》,是1997年签订的。
然而,《中美领事协定》是1980年9月17日签订的,当时还没有中英谈判,中英谈判是1982年,你确定这个领事协定是给港澳人士准备的吗?而且国籍冲突是90年代末才大规模出现的问题,80年代几乎没有国籍冲突这种事情,当时很多家长都直接给孩子申请中国签证,根本不要旅行证。这个真的是为了港澳和国籍冲突准备的吗?
中英谈判前一样有身处大陆的香港人是什么国籍的问题(你不会认为谈判前中国承认他们是英国人吧?更何况还有大陆出生跑到香港的人,如果没有在香港归化英国籍,也根本确实不是英国人),他们如果不先从罗湖回香港,而是如果要直接从大陆直飞美国或加拿大(或是先飞日韩再飞北美之类的)能不能走怎么走的问题。特别你要再考虑到回乡证成为提前办理,多次使用,可以在各开放口岸自由进出是后来才有的安排(中美这个协定说不定恰恰促成了这样的安排)。1980年时香港人到大陆是人到罗湖现场办理一次有效的回乡介绍书进大陆,要走的时候,中国政府给他们的设计是也得回到罗湖然后去香港。
我上面说了,有一方美/加人,一方中国人,在中国生的娃这种国籍冲突,这申请什么中国签证/旅行证?另外“几乎没有”你是从一般人能认知到的角度说的,美国的领事官员如果一年碰到三五例,但是却无法有效帮助他们的情况,就会有找中国谈这种协定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