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人上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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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当年AC21能过是因为有人在乎这些,现在只有ban tiktok这种法案才能过
强烈赞同,赞同
这位是懂法律的。
换个角度,美国搞别的改革也很慢。这个国家政治制度设计上就是不希望变得太快。当然目前老川正在挑战这一点。
目前,只能推翻判例,不能改法条。
移民法,BIA 就能创造判例了。
所有政策都这样吧。。最好情况是使收益人数远大于受害人数
议会民主 vs 总统制
老有人觉得德国的选举制度最好。要真好的话就不会搞那啥民主防火墙了
默克尔在台上那么多年,基本就是把国家带进沟里去了
牢默不是靠着一口流利俄语+东德出身把牢京耍得一愣一愣的,给德国提供了好多好多廉价能源并助力了德国的经济发展吗 总比牢舒上来就跟牢京闹翻强多了吧
然而公认的就是她绥靖造成的结果啊
举德国例子只是说议会制在移民问题上没有优点。德国现在也闹这问题,隔壁加拿大就更不用说了
解释法律再解释也不能出新品类。
改不动难道不是因为红蓝都不想谈吗
大家都不愿意妥协就乾脆别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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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也是解释出来的,法条很模糊
就算不符合传统资格,如果他申请的移民福利,管这个的法条很模糊,也能给他批准。
哪个品类是超脱这些EB解释出来的
学渣递上去 EB1A ,虽然自古以来没有这么渣的人获批,但是移民官就认为他很杰出,给批准了。这是可以发生的。
这跟加拿大开法语开EE,日本开积分版杰出人才,比起来能叫品类新增吗?
不叫,不叫
众所周知一座代码屎山越高,推倒重来的成本越高,管理层的最优解只有把它再堆高点
我认为只能说是美国看重亲属移民,这个解释很合理,亲属移民的确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