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判决] 我同意≠你可以

说啥是啥吧,反正这两个比阿共仔都让我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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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强奸本来就是自由心证的东西。什么叫违背妇女意志?be like难道你要给女的装一个脑电波记录器来证明当时女的到底是不是自愿嘛?自愿这东西只有特定的情况一定不是自愿,比如未成年(没有性同意权),比如喝醉了。但没有特定情况可以直接被认为是自愿的。

导致的结果就是,只要女的觉得是强奸就是强奸,那么只要你们之间发生了关系那么强奸既遂就成立了。所以你最多只能证明你没奸进去而不是她是不是自愿的。
没奸进去就要看你为啥没奸进去,反正不管怎么样到这步你就是一身大便了。

这个问题的根源中美都是一个样的,无非是技术细节上的区别,在美国也许你足够有钱的情况下可以挣扎一下。

你想trump也是被这么搞就知道这手有多好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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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妈太权威了

犯 罪 中 止 :troll:

这就是关键,老共那个司法我想捞自己都不行

Yea I know why do you think I wanna stay a virgin for the rest of my life

:doge:

不一样。现在已经发展到处女强奸和处于同一封闭场所就强奸了,属于一种宗教裁判所,跟技术细节搭不上边。

这就是技术问题啊,如果女的说你强奸了,你怎么证明封闭场所里发生了什么。有多少强奸是在大街上进行的?我们这又不是印度。

参阅大同案,女方说的话就是证明

所以我说了,女的说你强奸你就是强奸,剩下的无非是技术层面你要怎么举证的问题,这点上中美的举证责任都在男方。e.g.,刘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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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我的意思是同样的逻辑在办公室里也完全可以,你既不需要证明实际行为也不需要任何其他证据,只需要唯心的认知,你完全可以说你天天在被老板强奸。

是可以啊,所以你没发现美国的教授都不大敢和女学生关门独处一办公室吗

这跟独处搭不上边,难道有人证就能证明你没强奸?

根据大同案,是否强案是根据女方口供决定,即使缺乏决定性证据仍然是强奸,不需要举证

不存在你说的问题

有人证它也可以告你是强奸,但是你就有证人啊

口供就是女方的证据,然后是你作为男要举证你没有奸

都说了,女的说你是强奸他的举证就结束了,轮到你来举证不是了,如果你们的事情发生在密室,你就没有证据,那你就完蛋了

强奸罪,强和奸都得有啊。

青年男女正常约会,男生期待结束后发生性行为,这顶多算“奸”。询问对方意见后放弃,也没用强,且没有计划用强,何来强奸未遂?

我觉得这个司法解释不能无缝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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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以后都要去公证所公证以后,在律师的见证下才能进行性行为,屌爆了 :troll:

一方面说你强奸就强奸

另一方面被家暴的很难离婚,总是被公检法劝和

国内女权到底是太多还是太少?

中国这里有一点好的地方就是婚后强奸的判决几乎没有,就像你说的,公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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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弄混了。
举证是提供证据的责任(Burden of proof)。口供是警方的查案过程时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