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税局对tax residency和tax treaty的官方指引和案例分析

单身海外工作在国内无资产确实利益中心大概率不在国内。结合实操,我觉得税务局基本也是按照这个认定:L1和部分本地入职年限短的工签在加比规则下依旧很可能被判定为中国居民,因此被发了邮件。

那个链接打不开可能是后面的标点符号导致的 我编辑了一下。

尽量不回国,或者一些情况下必须回国的话,尽量直接刷美卡,或者用家人的人民币账户?总之就是保持低调,让富哥们先挡一会子弹,趁相关政策扩大化之前拿下海外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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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践中这个重要利益中心就是户籍论,除非你取得永居且放弃国内户口,否则就认定你的重要利益中心还是在中国 :yaoming:

实践中重要利益中心就是户籍,有来源吗?

话说只要出境时用h1b签证给中国边检看 那中国方面很快就能知道这个人在美务工进而有应税收入

那如果同时有f1和h1b签证 能否只出示f1 不出示h1b 一直装作是学生?

再狠一点,搞个10年B签

无所谓的。再说还有墨绿。

这个有拘留期限的丫
如果你几年不回去那就露馅了

:yaoming:

所以配合墨绿使用 :troll:

那你在墨西哥干什么呢?在墨西哥工作也是要交税的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