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有了这篇文章是吧 ![]()
真的可刑哦 ![]()
像是科幻剧
根据不愿意透露国家的中方人士 ![]()
就听个乐就行,路边社讲的跟james bond一样 ![]()
也可能小编的保密等级很高,写报道赚点外快 ![]()
这个光刻机故事要讲多久啊,感觉很无聊了
这个和NVDA没关系把,受影响的应该是ASML和TSMC,NVDA又不自己生产芯片
这才到哪一步?看看人美国国父汉密尔顿200年前的操作,历史的韵脚总是那么相似。
1. 英国的技术封锁 vs. 美国的工业渴望
在18世纪末,英国是世界的工业霸主,拥有蒸汽机(瓦特)和珍妮纺纱机等核心科技。为了保持优势,英国制定了极其严苛的法律:
-
禁止出口先进机器。
-
禁止掌握核心技术的熟练工匠移民海外(甚至会搜查离境者的行李,看有没有图纸)。
当时的美国主要是个农业国,哈密尔顿作为第一任财政部长,在1791年撰写了著名的**《关于制造业的报告》(Report on Manufactures)**。在这份报告中,他极力主张美国必须工业化,否则永远是欧洲的附庸。
2. 哈密尔顿的“鼓励走私”策略
哈密尔顿不仅仅是口头鼓励,他动用了国家力量来获取技术:
-
官方支持的“工业间谍”: 哈密尔顿和他的助理坦奇·考克斯(Tench Coxe)积极运作,悬赏奖励那些能把英国机器图纸、模型甚至机器零件偷运到美国的人。
-
招募技术叛徒: 他们通过中间人,在英国秘密招募懂技术的工匠,许诺高薪和土地,让他们偷渡到美国。
-
设立“有用制造业协会”(SUM): 哈密尔顿在新泽西州帕特森(Paterson)建立了一个工业实验区,专门用来承接这些偷来的技术和人才。
最著名的案例:塞缪尔·斯莱特(Samuel Slater)
虽然不是蒸汽机,但斯莱特被称为“美国工业革命之父”,在英国则被称为“叛徒斯莱特”。他凭记忆背下了英国阿克莱特纺纱机的全部图纸,乔装打扮偷渡到美国。哈密尔顿的政策为这种人提供了完美的庇护和资金支持。
3. “有选择性”的知识产权法
美国当时确实有专利法(1790年通过第一部),但这部法律的设计逻辑非常“双标”,完全是为了配合技术窃取:
-
不保护外国人: 1793年的《专利法》明确规定,只有美国公民才能申请专利。这意味着,英国发明家(如瓦特)的技术在美国不受保护,任何美国人都可以“山寨”英国的蒸汽机或纺织机,甚至还能把抄来的技术在美国申请专利,只要他在美国是“第一个引入者”或做了一点点改进。
-
鼓励盗版: 当时的美国法律实际上鼓励人们去欧洲“偷”技术回来,并给予法律保护,使其成为美国本土的产业。
4. “踢开梯子”理论
经济学家张夏准(Ha-Joon Chang)在其著作《富国陷阱》(Kicking Away the Ladder)中专门论述了这一现象。
-
爬梯子: 哈密尔顿认为,处于“幼稚产业”(Infant Industry)阶段的国家,必须通过高关税、补贴和无视外国知识产权来保护本国工业。
-
踢梯子: 等到美国在一战后成为世界工业霸主,技术领先全球了,它立刻摇身一变,成为了全球知识产权最严厉的捍卫者,并指责后发国家侵犯知识产权。
又一个瞎编的地摊文学
这种东西受限制的很多又不是技术上做不出来,是专利限制不能做。除非像电车那样走不同路线超油车,不然没戏。
路透社和Berstein分别信源确认了,保守估计2030年开始产芯片。有无发财机会 ![]()
现在读一个ee博士,毕业无缝衔接
入籍荷兰,入职ASML,看看有没有新技术可以偷
估计是实验室,里商业量产还有时间的。
发财机会不要想了,东大好的发财机会都是实业,不可能半路加入的
开幕雷击,赖老师开吹 ![]()
其实就是正常进度,主要是美国最近10年各种研发都是只拿钱不办事,显得这个速度很快
两本红本毫无用处吧,边检查询按身份证号的
隔壁贴正在给research盖棺定论,本来就是毫无产出和贡献的废物行为 ![]()
名字都不一样,身份证号当然可以也不一样。而且名字一样也可以有两份户口两份身份证号,有落马高官的罪行里就有一条故意维持两份户口。
这个也挺搞笑的,什么都连着身份证号
所以从来没有过户口的华侨就能玩出很多骚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