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的话,应该相对不那么结仇吧。反正就是低调点就好。
有博主在入境的时候被查手机认定为非法工作遣返+拒绝入境
非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B1B2visitor/F1学生+recurrent youtube直播收费,regularly代购,regularly论文代写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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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服务有的可以不暴露作者,从注册域名注册payment processor时就全链路匿名。但是OF如果脸和声音一直打码+变声可能做不起来。
和美元体系沾边的时候,国外注册的公司也会被要求向美国提交BOI,在美国以外注册payment processing应该可以躲掉,实在不行只收虚拟货币。
美国一些州其实就属于股东信息不能开的,BOI 还能豁免
风险点在金融系统 KYC
不过不管怎样都改变不了违法。
可以分享一下dp么
那小红书博主这种没办法了吧 都是境外的钱 境外的人民币
说实话你这么纠结这些事情怎么定性我也建议还是别搞了 ![]()
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有些事不上称没四两重,上了称一千斤打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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