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我同意如果中途终止,法律上未必只能机械地按原来的70/30 payment schedule结算。我现在主要质疑的也不是‘能不能按已完成工作收费’,而是这个85%到底怎么得出来。如果没有事先的scope breakdown、工时记录或者其他客观依据,仅仅在我提出pause以后说‘我们认为已经完成85%’,我觉得至少这个比例本身是可以质疑的。至于是否继续争,确实还要考虑金额和成本。
明白,我同意如果中途终止,法律上未必只能机械地按原来的70/30 payment schedule结算。我现在主要质疑的也不是‘能不能按已完成工作收费’,而是这个85%到底怎么得出来。如果没有事先的scope breakdown、工时记录或者其他客观依据,仅仅在我提出pause以后说‘我们认为已经完成85%’,我觉得至少这个比例本身是可以质疑的。至于是否继续争,确实还要考虑金额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