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加拿大住少于但不想是交税

我有美国和加拿大双重国籍。 现在住在美国二十几年了。刚在加拿大买了一个公寓,本来打算每年住5个月左右,其他时间空置不租出去,只交空置税, 不用报其他税,因为我的收入都在美国。但最近发现好像不行。一些家具和个人衣服会留在加拿大。如果我不在加拿大登记车,没有加拿大信用卡, 不申请任何福利计划或社会服务(图书馆卡之类),我会被加拿大税局判为 ”纳税居民“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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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说了不出租。。

我没有身份但设想过做过一些research
tl;dr楼主这个情况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加拿大非税居民

美加之间有一个treaty,你只会是一边的tax residence,有一个列表决定你是哪一边的tax residence,第一条应该是ties and connections,第二条应该是哪边呆的时间长,所以你应该是美国的tax residence。但两边都要报税了,加拿大报非税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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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住了美國二十多年,有跨國稅務問題不問會計問吃瓜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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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瞎了……抱歉

你有房子 估计cra会认为tie canada要交税

感觉你在玩火

CRA的Non-taxable residence的标准很模糊。

理论上只要税务年在加拿大居住少于半年,在另一国有工作外加长期住址,就可以申请非税务居民。但是非税务居民申请都是case by case,并不是说你满足条件CRA就一定会批你的非税务居民申请。像你这样一年住五个月,CRA批不批很难讲。你需要考虑如何向CRA解释你不是加拿大居民,但是又要在加拿大住五个月这件事。

不是会计,非税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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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在加拿大住5个月有点长了。如果你最多住两三个月,可能还比较好解释你没有和加拿大的connection。

如果你只是有个房子,但是你完全没有任何其他加拿大的东西,比如银行卡,也没有加拿大的亲戚,应该还是挺有机会申请非税务居民的。建议找个专业人士咨询一下,怎么处理来增加胜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