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渣男,妻子癌症离世,转身抛弃前妻父母9天领证另结新欢

说几个我想骂人的点吧。

  1. 有机鸡蛋牛奶;不知道岳父母啥身份,如果是有资格拿EBT/粮食券的,湾区foodbank都有。换句话说,打发要饭的都有这个水平,你作为女婿,你有啥意思在这里显摆?
  2. “以年金为方式助他们养老”。狗屁吧,要真有孝心就直接给他们买个annuity,这样钱不在你手里,二老自己去找保险公司要钱,你也能自己剥个干干净净。
  3. 9天结婚。说实话娃不够大,你赶紧想找个后妈,这个没啥毛病。但是你也起码先date几个月睡一睡感觉一下再娶进门呐!
  4. 最不重要的一点。据说这男的有6套房(or至少好几套)?如果这样的话,我真不觉得买个12寸iPad有意思拿出来讲……说白了心意就是跟自己手上的身价成比例的,更何况二老现在女儿死了,后面养老无依无靠。

再说什么美国是美国的国情、父母不需要养,这都是在给渣男挖地道/洗地……你如果两口子一年不到十万块这么说没啥毛病,你现在不是没钱,拿点钱出来做人做decent一点没啥毛病。

34 个赞

而且隔壁不是有贴子说娃对最近这些事很困扰所以选择沉默,他跑外面说孩子们很支持他。。。。 :smiling_face_with_tear:


这下好了娃也被带着被网暴了

1 个赞

说白就是又当又立,立的还是块篱笆大家一脚就能踢掉

8 个赞

如果是土生土长白人男我猜以下事件发生的概率会低一点:

  1. allegedly 男方父母面试新欢
  2. 很快结婚,以及结婚本身
  3. 买4套房然后乞讨请网友还款,以及买4套房本身
  4. 用一种胡搅蛮缠的充满20世纪中文辩证法的智慧的修辞回应网络质疑
12 个赞

大兄弟社死不坏;其他华人看了长个记性,大家各自多多反思。

男方都自爆了就这么多。。。这就没法洗了

1 个赞

我是不信他只认识了新老婆9天就结婚的。十有八九早就勾搭上了。这男人最渣的地方是欺骗了即将逝世的和自己一起生活了20年的发妻,死后立刻翻脸不认人。可怜前妻生命垂危的时候,还傻傻的相信丈夫会尽到父亲和女婿的责任,还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他。想想这个人在前妻病榻前的信誓旦旦,和前妻死后的所作所为,被怎么喷都不过分。

18 个赞

他这么做符合法律,我喷他也符合美国的法律。凭什么他能合法的渣,我不能合法的喷?

13 个赞

google tmp无关人品

美国传统里好像没有父母帮着看孩子这一条吧?不能要父母出钱帮忙的时候按中国来,给父母养老上按美国来吧。

4 个赞

一看连什么有机蛋奶都拿出来说就感觉到这种抠门劲儿了,什么年金肯定就忽悠老人家的。

8 个赞

为什么入籍了就父母不是继承人了呀?

说明 estate planning 要早点开始做,钱是自己的,还是自己规划放心。

4 个赞

关于入籍那段感觉是coincidence,USCIS哪有那么准时,估计可能治病期间申请了DI/SSI然后被要求入籍。

4 个赞

美国法律就这么写的,可以立遗嘱 of course

2 个赞

我不同意关于入籍是为了避免分财产的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换句话说,他们这种情况,即使不入籍且无遗嘱,其父母也无法按照中国民法典主张法定继承位于美国的财产。

8 个赞

人肯定是烂人,但做的事情完全符合美国法律,甚至符合美国文化。当务之急是赶快找律师看看trust方面有没有打官司的可能。比如如果受益人是双方子女,而男方是唯一trustee的话,可以举证男方(可能)做出了不利于受益人的决定。女方父母如果能争取到trustee的地位,至少能避免女方的遗产都被男方转移或者挥霍掉。

不过看目前的互动以及女方家庭背景,恐怕只是奢望了。

9 个赞

我理解是即便女主没入籍,只要长期居住在美国,无论有无绿卡,父母是否有继承权也是按照美国法来的,也不是按照中国法,所以是否入籍没什么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2 个赞

:yaoming: :yaoming: :yaoming:
这下美国人风评也被害了。

6 个赞

美国文化就是子女没有照顾父母的义务,夫妻资产共有。这事儿如果换到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家庭身上,其实根本就不用男方这么老谋深算,啥都不干就是这个结果。

5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