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改革法的初衷是让罪犯自我忏悔而改过自新吗?
反正结果烂成什么样了?
“自2020年保释制度改革生效以来,该市所谓的“超级惯犯”们总共被逮捕了485次。
截至6月30日,与保释改革前的2019年相比,在一年内因抢劫、盗窃或盗窃罪被捕3次或以上的人总数增加了25.9%。至于涉嫌连环入店行窃者,则更有36.8%的增幅。
数据显示,其中两名身份不明的被告被指控实际上是在有意识的钻保释改革的“空子”,在此之后才开始犯罪,其中一人自2020年以来被捕33次,另一人在今年被捕22次。
在纽约警察局的“著名”职业罪犯名单中,排名第一的是一位不知名的“累犯一号”,他总共被捕101次,其中88次是在保释改革实施后。
“头号累犯”还违反了假释和缓刑条例,并因五次在塔吉特百货商店盗窃而被起诉。
名单上的其他人还包括一名重罪犯,他的犯罪记录包括企图贩卖毒品和41项未指明的轻罪。
自2020年以来,另一名被指控的“惯犯”已被逮捕55次,其中47起涉嫌事件发生在曼哈顿,18起涉及商业零售盗窃和盗窃的未决起诉。”
市长亚当斯在努力中,应该取消恶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