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 diy 如何绕道tsc求建议

rt,我目前听说的有两个办法,但感觉各自有bug。

  1. mailing address留国内地址,proposed employment不填。但是看起来很难收到receipt去pp。主流律所这样做没问题是因为他们有律师可以帮着收receipt的copy
  2. mailing address填实际的nsc地址。找一个tsc的工作,把它填到proposed employment里。听网友说只要投简历拿到confirmation就可以填-也算make sense吧毕竟是”proposed employment”

谭友们觉得哪条路更稳?

再补充个问题,大家经常说的拿到receipt再pp是因为提交pp的时候需要附上140的receipt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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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green和我说他们对TSC没啥偏好了,因为之前TSC来了些新人officer,对EB1A不熟,拒绝率也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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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都是这么说的,但身边人好像都还是选择走了TSC,也都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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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觉得应该也是这样 :joy: 我估计也是今年再交一份140到TSC看看了

这个能不能留朋友家的地址?

是啊 身边走TSC的citation也就五百左右,这个citation按照NSC的说法好像都挺悬

确实 但看wg统计数据还是tsc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fraud预订 :joy:

很少吗?这辈子没指望了:smiling_face_with_tear:

不少,但NSC律师说1000才比较稳,五六百可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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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留朋友地址啊,因为本来就分两个地址,一个physical,填你目前的地址,然后mailing填你朋友,因为你有理由,你可以说自己正打算搬家或可能出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收到包裹,担心错过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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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Brother 这个都是你们Omaha人在NSC干的好事:ang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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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正好最近要旅游!

再补充个问题,大家经常说的拿到receipt再pp是因为提交pp的时候需要附上140的receipt吗?

不一定要拿receipt再pp,也有直接递交pp的。以前有听说过,拿到receipt后再pp,你的材料还是在原来分配的人手里pp处理,要是一开始就pp可能是专人处理、容易被rfe。也有人说是无稽之谈,没有区别。

之前eb1a被拒了吗?

不是啊,我只交了NIW

应该是TSC有一些新人,难度比较高,但整体比NSC还要简单,这可能是为什么wg还全file去TSC的原因

请教一下physical address在哪里填呢?140表格上除了雇主部分外有两个填地址的地方:part1 Information About the Person or Organization Filing This Petition 和 part3 Information About the Person for Whom You Are Filing。请问哪个部分填实际住址,哪个地方找个tsc住址呢?

也没全NSC吧,他们把我NIW就送的NSC,也不全是他们订的,是USCIS分配的,我那个时候就写的找德州工作然后去TSC结果后面还是NSC因为地址是加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