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最近本坛绿卡和枫叶卡双持方面的问题明显增多,又出现不少对这些问题一知半解,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人在bb, 逐一回复过于繁琐,故专开一贴进行一下总结。
本人已双持多年,往返边境上百次,在两国都有收入和房产,跟US expat community有深入接触,故对一些常见问题略知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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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持合法性
Generally speaking双持完全合法,虽然有些officers可能会有意无意的扯淡。你就算是有个乌兹别克斯坦的永居也是none of their business. -
枫叶卡和PR status的关系
枫叶卡和PR status没有直接关系。枫叶卡只是一个proof of PR status, 没有枫叶卡或者过期只是少了一个proof, 并不影响PR status本身。只要此人到了加拿大POE就可以要求以PR身份入境,可以使用COPR作为proof of status. 即使没有COPR仍然可以入境,CBSA会去核实PR身份。但要注意commercial carriers(陆海空)都要求有效枫叶卡,所以没有有效枫叶卡只能自行前往加拿大POE. 双持人员可以使用绿卡登机,所以不存在这个问题。PR status本身直到放弃或吊销手续完成之前一直有效,不管此人已经离开加拿大多久。CBSA无权拒绝PR入境,但如果此人被发现不满足居住时间要求会在入境之后被开启PR status吊销程序。PR居住时间计算只看过去5年,不管之前发生了什么。假如一个PR离开加拿大20年,入境的时候没有被启动吊销程序,则此人在加拿大居住2年后可以正常renew枫叶卡。 -
税收方面
我非专业会计师,以下非tax advice, 有问题请咨询专业会计师。持有美国绿卡即为美国tax resident, period. 加拿大PR status跟tax residency无关,是否为tax resident参照CRA给的guidelines. 美加之间有tax treaty, 但该treaty也包含savings clause, 所以treaty中绝大部分内容(除极少数exceptions to savings clause) 对限制美国征税无效,只对限制加拿大征税有效,从美国方面看就好像没有treaty一样。所以双持人员经常就是通过foreign tax credit以及一些income exclusions and deductions来减轻双重税收。 -
汽车进口
双持人员在两国都会被作为本国居民来收customs duty, 所以如果开的车非本国牌照理论上会被要求进口。此问题比较无解,但好在发生较少,一般officers会exercise discretion. 理论最优解是在两国各有registered vehicles. 加拿大允许本国居民把美国牌照的车开回自己家放着,只要直到离境之前都不再开了。也可以开美国的rental car进加拿大, 30天之内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