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那如果你没有起诉权,那么的确所有其他证据都不用管。
你列举了14天不算的理由,但是法官说为啥你说的理由不合理呢?
那这么看来小额法庭只是没有用到律师,本质上跟其他有律师的法庭没啥区别,还是人治
1.停车牌子,法官没说支持不支持,就一脸惊讶
2.各种违法,法官第一次听说相关法律,也没表态
3.“我觉得”是法官口头说的,没出现在打印的dismissal文件里,文件只有结果dismiss,原因是超时了,也没有引用任何法律
这些跟14天没关系啊。如果14天有效的话(就是说你无起诉权),你这些证据根本无关不用看啊。所以我才问,为什么法官说14天还是有效的 (你太晚了)
我按法律告诉法官十四天没开始,法官硬是说十四天结束了超时了,我已经把相关法律指出来,法官依然坚持,那我也不能当场说什么
法官没说理由,就说他认为收据是合格的
我感觉法官核心还是看证据
法庭显然认为lz的argument不足以使诉讼时效成为争议点。
具体的不懂,反正现在明面上的关键只有这么一点,是
是否过了14天
如果过了,其他证据其他啥,都是废话,因为没有起诉权。
法官认为lz说“没过14天”的原因都站不住脚,所以lz没有起诉权。然后傻子都知道怎么结案了
其实我交上去的证据,同一部法律不同条款可以互相推翻,比如第一条要求字体高度一寸,我量了是14/16寸,第二条是字体高度差一点不影响牌子的有效性(解释权在法官)
法官根本不知道第一条牌子的高度的要求,自然也不会知道用第二条来推翻我的证据
如果整个诉讼通篇都是这种argument,其实挺败法官好感
我要是被告/法官,直接challenge你尺子可能有误差,数据不可以采信 不为别的,就是这些argument和案情实质的关系实在太小了
不全是这些,我感觉法官只想赶快结束,还没等我讲完他就把判决结果准备好了,我一讲完就打印了
又锁起来了?
首先佩服楼主的勇气,(虽然让我想到了TBBT里谢耳朵上庭的经历)
感觉这种法庭的法官有点像“有声望的部落族长”,所以对当地“部落”态度和对“外族人”。。。。嗯有点像《冰汽时代》
有可能吧
差不多是这样的
哎 关系户
因为在没有把诉讼时效变成争议点之前,后面的问题没意义。法官允许你问被告问题,估计是想听听诉讼时效还有什么高论,结果问了半天没问到这些点,可不就得结案么
同感 天天读法条的法官都不太认同 要是陪审团普通人就更难和你共情了
我一般会拿到法庭记录后跑去把他车拖走
规则都是双向的,既然法官认可那么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