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最近遇到了关于租房的烦心事,特来向大家倾诉,同时问些经验。
事由:
- 我们(P1 + P2)在美国租了房子住,第一年的合同是今年(2024)年八月底到期。
- 我们今年五月中旬回国了,房子就空在那里。走的时候我忘记关一扇窗户,这是我的过失。
- 本人七月初回美(P2家里有事,暂时没回来)。回美国之后我就去了Leasing Office续签第二年的合同。签合同的时候很顺利。我记得是某个周一我去他们办公室签的合同。当时Leasing Office的人直接拿出合同让我签字,然后还让我签了游泳池使用同意书、健身房安全规则(和租房合同分开的文件)。签字之后,Office的人说等P2回来后补签一下字或者用DocusSign签字就好了,其他没什么要做的paperwork了。这里有个非常重要的细节:他们让我签字的时候,合同上房东需要签字的地方是空白的,他们说我签了字之后他们会签字,然后等P2也签了字之后会给发发正式的合同。
- 签合同的时候我报修了做饭的炉子(有点接触不良)。结果当天下去Office的人就去检查并维修了炉子。
- 周五的时候,我突然收到了办公室的信件(纸质信件,直接塞进门缝里),说是合同到期后不能续约。信件里没提到任何原因。
- 然后我去了办公室问他们。办公室的负责人说是房东决定不再续租,但是他可以再联系一下房东,说说情,看看能不能继续让我们住。我问具体不让续租的原因是什么。办公室的人说房东并没有谈具体的原因,但是他发现我没关的那个窗子的下面的窗台有水痕,估计这就是原因。说实话,我觉得不让续租的决定就是办公室的人做的,这里并没有什么房东,只是办公室的人不好当面直接说,就托词这是房东的意见。办公室的人有点较真。我已经给他们说了,窗台有损坏(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的,我回来后就没发现。要不是办公室的人说这件事,我到现在也还发现不了),我愿意出钱维修,也不会规避责任,可他们还是不愿意续租。
- 等了两天,办公室的人告诉我说房东不愿意改变决定。
- 我问他们说我已经签了合同,难道签的合同不算数吗?办公室的人说,第一,P2还没签字。第二,合同要等到房东签字才算生效。就算当时P2也签了字,房东没签字的话合同仍然是无效的。
- 后来,我就不得不临时找房搬出来,弄得十分狼狈(P2还在国内,我一个人搬家)。
问题:
- 租房合同到底是不是租客签字的时候就算生效了?我印象中之前租房都是先申请,然后房东查信用记录,申请通过后房东都会拿出空白的合同(就是房东还没签字的合同)让我签字,签完字就算是正式生效了。这个不愿意续租的房子在我们第一次签合同的时候也是这样操作的。我后来临时找的房子签合同的时候我还特意观察了一下,发现也是房东让我在一个空白(包含房子的地址,号码等信息,但是房东需要签字那一栏是空白的)的合同上签字,签完字,房东就说工作完成了,然后给我钥匙,然我自己搬家。我的问题是,要是租客签了合同还不能算作合同生效的话,那房东岂不是就可以为所欲为?例如,某个房客签了合同,也就不再看其他房子了,并开始准备搬家。这时房东不管出于何种理由都可以不签租房合同,然后声称合同无效。
- 很多房东都要求房客先交押金再签合同。有些房子的押金是会退还的,但是有些是不退的。我这次找房子就碰见了几个地方是不退押金的。这样的话,无良房东岂不是就可以先让人交押金(还有申请费,这个一般不退),然后让人签合同,之后房东自己不签合同,并声称合同无效,可以白吞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