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485上居住地址选择的问题

因工作原因,P1 P2不同州异地(距离不是每天开车能往返的程度)

之前在H-1B阶段时候曾出现过两次这样的情形

  • 第一次P1在提交H-1B时候想使用P2地址(P2地址和P1工作地距离不是每天开车能往返的程度)。律师告知说H-1B工作地和petition上声明的居住地离得太远,USCIS会red flag。
  • 第二次P1在提交H-1B时候使用了P2地址(这次P2地址和P1工作地距离开车单程2小时)。律师没提任何意见。I-129顺利获批

现在问题有二

  • P1的EB-1A I-140上的地址写P2地址的话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 P2地址收信更靠谱,因为P2地址一直都有人住
  • I-140通过后,P1和P2一起交I-485时候,都写P2的地址,可不可以?试图两份I-485都使用P2地址的原因
    • 主要原因一:考虑夫妻双方分两个地址,会不会造成额外的麻烦(真实婚姻,结婚n年,有娃)
    • 主要原因二:USCIS processing time查P2附近的FO处理时间比P1附近的FO要短不少
    • 主要原因三:P1工作相对灵活,如需面试P1飞P2城市去面试比P2飞P1城市去面试要方便不少
    • 次要原因:P2地址收信更靠谱,因为P2地址一直都有人住

EB1A 140地址不是主要考虑TSC还是NSC?虽然最近TSC好像也没有显著放松了。如果两个地址辖区都一样那没区别。

485就都用P2的呗,反正以后都要面试了

有道理!P1的EB-2当时是TSC处理的,就默认这次还是TSC了。

刚看了看
要是按https://www.1point3acres.com/bbs/thread-883930-1-1.html 这上的话,两个地址都是TSC辖区
要是按Direct Filing Addresses for Form I-140,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 | USCIS “Filing Form I-140”的话邮寄地址是不一样的
要是按Direct Filing Addresses for Form I-140,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 | USCIS “Premium Processing: Filing Form I-140 with Form I-907”的话邮寄地址又变成是一样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