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加出生公民权,何去何从

大多数潭友都是在漂亮国,但估计也不乏像我这种在北边但后续打算去南边生娃的人吧。原本想的是美滋滋给孩子搞俩蓝本,目前看起来局势也不是特别明朗,大概率后几年也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了。

不谈概率,只讲现状和可能性。

川大统领高喊的EO大家都清楚了:

加拿大这边还有个盲区之前没注意过:目前归化公民在海外生的娃不自动获取加籍——保守党2009年这个政策一年多之前被安省法院判违宪,给了自由党6个月时间矫正,推出了一个目前还是半吊子工程的Bill C-71,拖来拖去延期了三次,最后的ddl在今年3月19日。按照三月这个尿性怕是也收拾不完这个烂摊子。回头non confidence vote要是过了的话PP直接就上来了。不知道还会是个什么样子(但按说违宪了总是得改的吧…)

耳边又回想起了熟悉的话语:yì个人的命运啊,当然要靠zhì我奋斗,但是也要考虑到这个历史的行程…

Edit: 恕鄙人学艺不精此贴有误导之嫌,更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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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来美国自动获得B身份,不是非法的吧…… 然后孩子自动获得美国身份,回加拿大也是免签,回去再调整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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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

之前的做法是,如果是naturalized,国籍可以传,Canadian-born,国籍可以传,oversea born,国籍不可以传。

很多国家其实都是这样的,但是大部分国家都有oversea可以视作Canadian born的特例,比如老美的做法就是,18岁以后在美国定居五年就可以视作US-born

老加这次判决之后的做法也是,oversea born在加拿大定居3年也视同Canadian born(基本就是跟入籍定居时常一样,免得出现一家子从来没去过X国家但是祖传X国国籍的情况)

保守党恨的是,父母都非PR,然后子女落地国籍这种情况,尤其是父母都是visitor

如果要改倒是很容易,Citizenship Act过一二三读即可。

但是这个肯定涉及到IRPA也要改,因为现在IRPA压根没讨论加拿大出生非公民的情况,而且各省的出生证等等也要改。

看PP被党内那帮Reform Party遗老带到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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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就不是

么? :troll:

不过话说回来,我是从南边搬来北边的。南边的优点很明显,缺点也非常明显。个人认为,折腾一大圈,去南边生小孩得到的benefits可能并没有你想象得多。

如果按照目前这个形势来看,川大统领若是只搞illegal immigrant的出生权,那泥潭里估计都没问题的。只要他别是个疯批就行。。。。

加拿大这边免签把孩子带回来再境内file PR,再五满三或者六满四给孩子入籍倒是也挺折腾的…

我没细看但是粗看了一下这些媒体的文章,这个C-71的1095天physical residency要求目前还没正式pass吧?(此时此刻我们在泥潭聊天的时候,现在生在美国的、爹娘是归化加籍的崽,还是没有自动传的?)

我的理解哈,判决本身生效之后就行。

然后这个判决是retroactive的,也就是说,这个判决生效/法律生效之后,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士,都因为operation of law自动获得citizenship

严格来说,根据父母身份,决定孩子出生时是否有Canadian citizenship,如果有,就是属于right to enter Canada,回加拿大再补办citizenship certificate

倒是并不是说非得以后去南边还是怎么着,一辈人不管两辈的事儿,孩子爱干啥干啥。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主要是这种很简单的美加双持真的就是no-brainer无脑上的那种,在哪儿生不是生。

这跟费死劲弄的红蓝双持又不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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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懂朴老师的意思了,反正无脑去美国生就完事儿了,等着事后被追认Canadian citizenship呗 :doge:

所以美国籍去加拿大生岂不是小孩双蓝本了 :yaoming:

这么说好像也有道理 :yaoming:

对啊但是毕竟小红书上都讲加籍是北美二等公民,没人稀的要而已 :troll:

主要是贵

错误,正确的流程一般是,先跟IRCC申请citizenship certificate,IRCC如果认为有citizenship就会发,拿着citizenship certificate可以办护照,也可以直接陆路回来。

话说老一辈老加是很讨厌自己有美国国籍的,有的是没办法了小城市在美国才有医院,都会特地排队放弃美国国籍的 :yaoming: 主要是美国国籍全球征税,在加拿大开户还要FATCA申报 :yaoming: 我认识在加拿大生活过的Camerican也是,如果不放弃美国国籍,至少出国也一般用加拿大护照 :yaoming: 毕竟不怎么招恨

当然也可能是我有bias,毕竟Camerican真喜欢美国的也都去美国生活了(说你呢马一龙) :yaoming: 我也见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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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锤,在ana的系统里面,USA是一个tab, Canada/Mexico是另一个tab :tr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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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对打工人来说,有钱人尤其有钱的牢中显然加拿大更好,反正去美国也随便去,加拿大生活方便吃的好得多房产税也少治安也好得多。

是有的,朴老师明明刚说完归化加籍和本土出生加籍一直就没有区别 :yaoming:

以及你是Naturalized Canadian citizen这条跟你无关,Naturalized citizen一直都这点上和Canadian-born一个待遇

如果你是adopted by Canadian,however,这种情况视为overseas born

这个其实也合理,adopted属于在法律意义上和生父母完全脱离关系,视同养父母直接生出来的,那养父母在海外生的孩子,视为overseas born也很合理

是真的,虽然老川上来之后美加边境CBP继续给穿小鞋也不是不可能。

不过太冷,光照太少这个真的我受不了,以及都太日子人了没有活力感觉。

还是在想下一个目的地该去哪

Park老师好像真的是把国籍法吃透了 :guile:

看来还是我学艺不精,文章没看完就来关公面前耍大刀了 :troll: (这怎么能叫白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