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立法会通过“守护本港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议案

这种级别的倒车在同行的衬托下简直不值一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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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一直很保守的。

当年我记得在哪看到的,英国同婚之后最抽象的是,英国公民和BNO可以在英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登记同婚,但是不可以在英国驻港总领事馆,原因:港府不让。

本港LGBT权益推动基本就是靠最高法院。

我们可以看看接下来你港最高法院会怎么判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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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中国没有法律强制异性恋必须结婚,但有法律强制同性恋不能结婚,这个逻辑一般人都应该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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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oll: 你猜婚姻是保护强者还是保护弱者的

听起来像是Defense of Marriage Act, HKSAR version…

唉 遗址 :clown_face:

不过这是个Motion而不是Act吧

一个是没有强制性,二一个是即使是Act现在也有最高法院判决……

我也觉得多夫多妻很好。就是容易肾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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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部法律强制了同性恋不能结婚,顶多是没有法律支持同性恋结婚

你说的这俩有区别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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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大家可以换个思路。

与其追求:rainbow:结婚合法,不如追求法律上废止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请问一夫一夫和一妻一妻是中国民法典允许的吗,这不就是不能结婚

婚姻制度的存在是保护大多数弱者的,就目前而言很多时候是在保护女性合法权益,不然女性将完全沦为部分男性的生育机器和性爱机器。废除婚姻制度如同废除国家这个概念一样对于当代人类文明的发展水平而言不现实

立法成本很高,很多问题都没有显而易见的解决方法,比如医疗决策权,如果有多个配偶,谁有最终决定权?医保福利可以扩展到所有配偶?更别说多个配偶下的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赡养费问题了,复杂度可以指数级上升,离婚的话可以单独解除某个配偶,还是整个婚姻全部瓦解?相比较而言同性婚姻就是删除了性别的要求,其它法律框架可以照搬,甚至很多国家直接最高法解释第二天就能实行同性婚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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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现实是80%的女性只喜欢top 20%男,宁愿单着也不找bottom 80% :rofl:

这个已经算得上是hate speech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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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看到了。一点都不悲观了,好处都看到了。

香港立法会对选委界议员何君尧提出的“守护本港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议案展开了激烈讨论。经过各方辩论后,该议案最终以69票赞成、0票反对、1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

充分展现了粤港澳大湾区1号律师的良好水平。如果他早一点提这个提案,Anglia Ruskin大学就不需要用政治化的理由撤他的名誉博士学位了。

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在表决时投下了弃权票。她直言,虽然有“重量级人物”游说她支持该议案,但她认为该议案存在问题,最终选择了弃权。

叶太,你知道你为什么选不上特首了吧。下届你还是选不上,何君尧这种说得出“食惯XX”的人跟你一起选,你都选不上。九七那会儿没拿着居英权回伦敦养老,放弃BC转当入境处处长,后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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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可喷的,过两年美国也要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了,怎么不算是和国际接轨呢。

没明白这有什么不得了
哦重点是一男一女?男男 女女 以前通过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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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跟川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