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以为是要打击小三 ![]()
葉劉女兒好像是同性戀,所以在這個議題上很開明
一个spouse多个dependent ![]()
感觉她的发言在立法会彻底歪楼了。
从同性婚姻歪到了小三。
我记得香港很晚才通过一夫一妻法案,好像是60年代,以前确实是一夫多妻
我知道,记得以前看过董骠的一部电影,两个老婆差点没给我笑死 ![]()
没看出来有什么特别难以解决的,本质上只要把重婚合法化就能解决,新建立配偶关系之前要其余的配偶同意就行了。复杂度都有啥指数型提升的?本来医疗决策权/医保福利这些就不只有配偶一个人,还有父母子女呢,再不济就按时间顺序或者结婚的时候自己指定呗。财产分配更不是问题了,法规基本逻辑都不用变,多几个人吵架而已。
另外,我奇怪的是比起lgbtq+的巨大声浪,根本没听人提这个问题,保证自由和平等下的不限性别不限数量的多夫多妻制难道不应该是自由派心中人类理想的未来吗?
这个就是新的条款,1对1的婚姻根本没有这个问题,你说的这个只是variant 1。离婚也需要所有人同意的话,这样离婚成本成倍上升,还是少数服从多数?比如ABC的婚姻,A想和B离婚,和C继续在一起,C不同意,想和AB继续一起,B想和A在一起,想和C离婚,怎么办
这还只是3个人的情形。
父母子女的优先级都是有现有法律的,但是配偶之间的排序呢?如果是结婚顺序,那就是配偶之间就有优先级,已经是不平等了,所有人都能接受这点吗?而且结婚顺序对于后来新加入的人也没明确定义,因为对于这个新来的,所有人和他结婚的时间都是一样的。这里面可以扯皮的空间可大了。
有没有可能大部分人都认为婚姻是exclusive的,所以根本没那么多人有这个需求。lgbt的性取向是不能变的所以这是他们的刚需,但是有多少人会同时碰到好多人并且想同时和他们进入婚姻关系的需求?lgbt有各种pride活动,但是多夫多妻有什么活动来让别人知道这个诉求?如果没有需求,即使理论上我也觉得没什么问题,但是司法成本什么的会导致这个东西无法开展起来。
好办,另一位老人去北边画个圈,满洲里
会导致锁男穷狗直接灭绝,女人都被强者占光了
到时候绝对会社会动乱。“赢者都得”的系统绝大部分情况下都不是最优解。这种最最最基本的需求,无论如何都得给社会底层提供满足的条件。
滋瓷 一帮刁民 你说这不管能行吗
这也能赖政府
必须得狠狠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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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夫多妻和同性结婚都是合法的啊,你用合同来约束关系就行了,婚姻说白了就是社会提供的缺省合同。
不信你看煮老师
这就是部分人推崇的丛林法则。而这部分人总是错误的认为自己是食物链顶端而非底端的人。
同一句話由香港人講出來,就會被當作港獨份子,多可笑
polygamy 不是犯罪行为吗
不领证就不是啊,开个公司把老公老婆们全塞进去,用合同约束关系呗
不过啪啪啪的时候只能1v1,聚众淫乱其实管的比什么结不结婚的宽多了
不能以夫妻名义生活啊,有的话还是构成polygamy
这个夫妻名义我觉得common law marriage也可以算
什么叫以夫妻名义生活,你出门说这是我老婆没问题,你买房子车子放公司名下这是夫妻共同财产没问题,你住院了意定监护让你老公签字没问题,你噶了协议继承遗产也没问题
这个一定是有问题的
PRC抓polygamy最直接的证据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