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当地small claims court官方免费的legal advice聊了整个事件。对面说我还没付这个钱的时候理论上不能起诉,但是推荐两个选项:
- 把这笔钱付了,然后起诉相对应的amount;
- 不付,等到上collection再dispute,然后再起诉学校造成credit history上的损失。
我大概率会follow第二个选项,因为这样子可以索赔更多一些,而且根据现有的信息也有几率直接dispute掉。
其实根据legal advice说的,这个帖子一开始讨论的重点就错了…对方说email不是一个acceptable的通知的方式,必须要按照paper mail来算。所以
是对的。但是对方目前也不提供这个邮戳日期的proof,我这边也是从来没收到过。
小更新:今天当面和学校billing对峙,对方supervisor直接认输,说会原路refund ,并且如果我的银行dispute打电话过去他们也不会反抗。全部都在经过同意的情况下录了音。所以和billing的battle算是胜利了。接下来就是正式起诉housing。(最新:已经收到pending的refund)
坐标加州。我是7月14号从租的学校公寓毕业搬走(没有押金),结果8月7号才收到email,有一个pdf是move out notice,说公寓里的厨房地板(估计4平米左右)被我损坏,需要收我rebuilt费用700刀。问题是这已经是move out之后第25天了,我记得加州法律说21天之内房东不发这个itemized charged就不是租客的责任了。我就以此尝试argue,对方说notice上面的日期是8月1号还在21天范围内,并且截图给我说他们那边显示邮件发出是8月1号,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的确确是8月7号才收到(已排除spam box的可能性),但是他们说加州这个法律说21天范围内sent out就行了,没有规定要delivered。这个是大背景,以下有几个关键点:
- 这封邮件是学校edu邮件发出,并且尝试发送到我两个邮箱,一个是我的学校edu邮箱(学校的edu邮箱用的是gmail的服务器),另一个是我的个人yahoo邮箱。结果两个邮箱都是8月7号才收到。我非常确认8.1-8.7这段时间学校的edu邮箱之间的通信是正常的。(这些都间接证明notice在8.1号根本就没有正常sent out)
- 这个地板绝对没有到rebuild的地步。上面的污渍只要用热水+白醋+steam mop就可以清除。我当时走的时候雇了一个人,结果那个人忘记清理这部分了。学校的leasing属于是先斩后奏,在8月1号之前就完成了rebuild,然后再告诉我要给钱。
- notice上面写的是7.14当天就执行了inspection,7.15总结地板需要rebuilt,然后雇佣的第三方的rebuild bill显示是7.30。即使notice上的日期写的是8.1号,在这之前我也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通知有关这件事。
- 我至今没有收到任何纸质notice(我给的mailing address离学校只有15分钟车程)。
我把所有这些点总结发给了学校,学校不怎么回应,就说due date是8月22号,在这之前不交钱会上collection。我就觉得整件事学校根本就不是一个想要解决问题的态度。
不知道大家有什么看法,以及接下来我应该做什么准备。硬付这笔钱倒不是大问题,毕竟不是7000刀,但是总觉得学校这么做非常不合理。如果最后闹到小额法庭,不知道基于这些情况那边占理?
这期间其实有一个插曲:学校housing把这笔700charge当作rent发到我的学生账户了,而我的学生账户设置有一个rent autopay,8.6号就charge了。当时我没注意(因为8.7我才收到notice),直到8.8我才意识到,立刻打电话给银行dispute,理由很简单:这笔钱最后我要不要付是一回事,但是我的autopay设置的时候terms and conditions明确说了只会用来charge rent,但是这笔钱在notice里明确写明了不是rent而是move out charge。后来和学校billing争论,确实占理,但是学校说不能原路退款,居然退成了credit,只能在学校消费的那种…所以银行那边dispute还在进行,证据都上传了,估计最后会reverse整个char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