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立了遗嘱。提醒一下在北美定居的单身人士,若有资产,要尽早立遗嘱。

我在加拿大BC省定居,一个人过。近三年之前我买房了后,就有要立遗嘱的想法。但是因为不知道远在中国不懂英文的受益人如何走整个复杂的过程,所以一直没有落实。这个月终于把遗嘱搞定了。 所以这个帖子里谈一些心得。我不是律师,不在法律界工作。本帖也没有什么利益冲突,纯粹是分享。 内容不全面,我也不负责正确性。

首先,为什么要立遗嘱?

简单地说,是为了方便你的家人,以及保护你的资产。

在BC, 普通的遗产处理过程时间是8-12月。复杂的可能要1-2年,甚至更长。

For many estates, 8–12 months is a common ballpark to fully wrap everything up. Simple estates can be faster, sometimes around six months if there are no issues and the court processing is quick. On the other hand, complex estates or those with legal disputes can take much longer, possibly one to two years or more.

How Long Does Probate Take in British Columbia?​ | Merchant Law Group LLP

但是这个是指在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没有遗嘱,时间会加长,特别是早期。

Timeline-wise, an intestacy can be a bit slower at the start because of the extra step of determining who should be administrator and gathering consents or notices from others with equal right.

我的同事和我分享说,她的一个朋友的父亲在阿省去世,没有遗嘱。他虽然没有什么资产,但是他的遗产处理过程花了3年(他的可能是例外,因为他一辈子都没有报过税)。

然后,如果你去世的时候没有遗嘱,那必须要有人向法庭申请作为你的遗产的管理人 (administrator)。 如果没有这样的人存在,那BC省的Public Guardian (公共监护人)也许会作为你的遗产的adminstrator。但是要注意,在这种情况下,Public Guardian 会向你的遗产收较高的费用。 如果公共监护人认为你的遗产的数额低于它的行政费用的时候,它会拒绝为你管理遗产。

其次, 单身在北美的移民人士在立遗嘱的时候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我觉得有好几点需要注意。

首先,单身人士和已婚人士比,更加需要立遗嘱。 为什么?已婚人士很多资产(比如说房产和种种账户)是联名共同持有。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逝世,联名的在世一方自动成为相关财产的唯一持有者(叫Right of Survivorship),都不需要遗嘱。单身人士的资产一般没有联名持有的情况,所以不存在没有遗嘱也能自动转向某人。

其次,遗嘱里面有两个重要的概念,一个是executor (遗嘱执行人), 第二个是 beneficiary(遗嘱受益人)。 遗嘱执行人的的责任是执行遗嘱的指示。 受益人自然指的是得到财产的人。 遗嘱执行人可以同时是遗产受益人。执行人的基本任务包括如下 (为了排版方便,我就不把英文原文贴出来了。读者可以自己点击链接阅读原文):

After a Death: Deal with wills and estates - Province of British Columbia

机翻:

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的基本职责包括:

  • 列出所有资产和债务,并确定其价值
  • 收集死者直系亲属以及其他遗产继承人的姓名和地址
  • 取消订阅和信用卡,更改邮件地址,并处理其他个人事务
  • 接管所有资产并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
  • 追讨死者的所有债务
  • 偿还所有有效或已核实的遗产债务(如果遗产分配后仍有未偿债务,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可能需要承担个人责任)
  • 为死者和遗产提交纳税申报表
  • 根据需要出售资产并分配遗产
  • 编制账目,列明资产、收入、支出和遗产分配情况
  • 获得法院或遗产继承人对遗产账目的批准

-担任他人遗产的遗嘱执行人可能是一项复杂且繁琐的工作。责任重大。

你远在中国的家人如果不精通英文,没有在西方国家生活的经历,那他们有能力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责任吗?

即使你在中国的家人有能力做遗嘱执行人,还有另外一个问题:非居民的遗嘱执行人的复杂性

如果你的遗嘱执行人不是加拿大居民,那在加拿大税务局眼里,你的遗产的税务居住地将转移到该国家:

When you choose a non-resident executor, your estate’s tax residence will shift to their country, potentially triggering higher tax rates and complex reporting requirements.

要记住,你在法律意义上已经不是自然人了。你的资产变成了遗产。你生前的税务身份和你遗产的税务身份无关。你的遗产的税务身份跟着你的遗嘱执行人走。 这里面的复杂性包括:

    1. Non-resident executors can cause an estate to be taxed as foreign, leading to higher rates and complex reporting requirements.
    2. The Canada Revenue Agency determines estate residency based on where the executor primarily lives, not where assets are located.
    3. Multiple tax jurisdictions create increased administrative costs and complex filing obligations that can reduce beneficiaries’ inheritance amounts.

如果你的遗嘱执行人不是本省居民,此执行人还会被法庭要求提供遗产担保(estate bond)。执行人可以申请免除担保要求,但是这完全要看法官的决定:

https://willful.zendesk.com/hc/en-us/articles/34209741615895-Appointing-an-executor-for-your-will

You can assign an out-of-province executor, but each province has rules that may require this individual to post an estate bond (also known as a probate or fiduciary bond). This bond protects beneficiaries and the estate from improper administration. Your will can request that your executor serve without bond, but the waiver is not guaranteed and is at the judge’s discretion.

所以,北美单身人士应该选谁来做遗嘱执行人呢?

我的研究了一下,发现以下几类人比较合适:

1 值得信任的在本省定居的好友。这是首选。你在遗嘱里要写清楚了给这个人的经济补偿(Executor Compensation)。也要预先和人家打招呼。同时也要注意好友可能比你先过世的情况。

2 专业的遗嘱执行人。这里包括银行的信托部门和独立的信托公司。 这些人都是要收费的。但是还要注意,银行的信托部门可能对你的资产有要求。 如果达不到要求,他们就不答应做。

3. 律师。注意,不是每个律师都愿意做遗产执行人,因为这个事件比较复杂。对你来说,最好的情况是这个律师同意资产百分比的收费标准,而不是按小时收费。你也要考虑律师本人退休,或者过世的情况。

4 本省的公共监护人机构(我的最终选择)。上面我提到了,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公共监护人机构可能会出面当你的遗产管理者。但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他们的收费很高,因为没有遗嘱遗产处理很复杂。 但是如果你在世的时候立了遗嘱,在他们同意的情况下,把公共监护人列为你的遗嘱执行人,那收费则降低不少。

最后,注意了,各个省对遗嘱的要求不一样

比如有的加拿大省接受所谓的Holograph Will。就是你手通篇写的遗嘱,然后自己签名,就是法律有效的遗嘱了。 但是BC省不接受这种遗嘱。BC省的遗嘱必须要你在两位见证人前签名,然后见证人也要同时签名,才有效。

41 个赞

多年以后,我们终于来到了买借死第三步

44 个赞

和老婆共享密码本和ssn,一方没了另一方继续操作对方账户是不是就行。和平时开卡开checking券商账户来回挪钱一样。

我不是律师啊。我觉得操作上应该可行,但是法律上就不知道了。一个人过世后,如果没有遗嘱,那理论上来讲,他的遗产属于法律上的合法继承人(也许除你的配偶之外还有其他人)。而且,在没有解决所有债务前,按照法律来说,是不能分配你的遗产的。 你也要考虑两个人因为事故同时过世的情况。

那得全程避免同时出行 :troll:

2 个赞

标题北美,内容全部加拿大,如果在美国的话怎么办呢

5 个赞

嗯,我确实只能说加拿大(明确地说是BC省)的东西。联邦政府的国家,省和省都不一样。美国每个州我估计也都不一样。 得自己研究自己所在的省/州是什么说法。但是我觉得相识性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的。

1 个赞

加州也必须要搞

不然Probation脱十层皮

3 个赞

我在github action host一个服务,7天不签到,就把账户密码等发给家人。

4 个赞

哎,钱没挣多少,b事倒是很多 :yaoming:

9 个赞

北美国默认加拿大啊…就像top2 默认 pek(最近机票搜多了) PKU一样…

我的解决方案是在父母(离异且不在同一个国家)的居住地分别买了一份20年的100w USD的人寿保险,指定父母为受益人。

保险有指定受益人,则和遗嘱无关。 因为有指定受益人的财产(在加拿大来说,比如:人寿保险,TFSA 账户,RRSP 账户) 不在estate 定义范围内,也就不在遗嘱管辖范围内。

我的资产家里人要么是account holder ,要么就是受益人,只是担心我的信用卡积分怎么办,这个能填写受益人嘛?

不幸被ICE扣留,等你出来钱已被花光:face_with_peeking_eye:

说明这个系统起作用了,我心甚慰

1 个赞

这样可以让父母简单的拿到保障,而不用去操作复杂的遗嘱执行,至少不用被迫去操作复杂的遗嘱执行。

1 个赞

银行得知卡主去世,积分转现金邮寄支票

2 个赞

你的很多资产是无法指定受益人的。比如你的房产,车,(在加拿大来说) non-registered accounts,等等这些在持有者过世后都必须成为estate (遗产)的一部分,无法绕过遗嘱。 在定遗嘱的时候,有必要可以咨询estate lawyer 来最大化优化你的资产(也就是说,能绕过遗嘱就绕过遗嘱)。但是有些你是无法绕过的,特别对于单身人士。

1 个赞

我几年前就准备Will了,拖了好几年都没执行,主要是手续太费劲。

加州这边除了律师,还要找两个证人,或者做公证,我一直没时间去看流程细节,只是零零散散做功课。

对于楼主提的,其实还漏掉了部分真正重要的,
比如说我见过监护人,胡乱挥霍遗产,每年带继承人出去旅游,出行都是头等舱机票,住五星级酒店,吃大餐,等到继承人成年时,已经没多少遗产可以给他继承了。
花了不少时间功课,才知道可以Will里面设置转去券商托管信托,然后设置各种取用条件。

还有很多其它细节还么来得及做功课,只能慢慢折腾了。

3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