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中餐馆可能本身并没有什么价值所以才没人要买的,这种情况可能不会超过一千万,导致不需要遗产税?想来想去也就只有中餐馆占用的房子本身有step up的可能性了吧。
对对,我想说的其实还是 step up cost basis 的问题,就假设讨论对象在$11M以内没有遗产税吧。
假设去掉 step up cost basis,那么小中餐馆在继承的时候肯定也要有一大笔税要交的,一个是你说的餐馆的房子,另一个一直有现金流肯定也有一定的估值的。如果真的必须交这么一大笔税,可能继承的时候直接就破产了
那还是矛盾啊。没有遗产税就没有“第二代基本上就需要卖掉40%的股票才能交得起税。”
除非继承时不作为gift,而是当作disposition。也就是要estate “卖出”给继承人。但是这就很double tax了。
那你直说遗产税100%不给继承不就完事了。反正儿子牛逼也可以赚到足够的钱来交税从而保住家族遗产。
嗯嗯我前面想错了。应该不是40%,是 20% long term capital gain 税率吧,需要卖掉20%用来交税。
想来想去还是只有生产资料公有制才可以拯救贫下中农了!
不………………
税率不是问题。问题是继承是算成gift还是算成disposition。
生前gift股票是不改cost basis的。赠与人也不需要交capital gain tax,受赠人卖出才交。所以与其送钱给穷亲戚,不如送股票。
死后继承股票要交estate tax,但是会改cost basis。
estate tax很多时候和gift tax是共通的。
其实越想越觉得,好像纠结 step up cost basis,这都是$11M以下的事儿…
真正的bug还是资产规模远远超过$11M的那种,可能就只能征上来一次estate tax,从此之后资产进了信托就再也不用交税了。。。信托才是大bug
是这样的。我觉得这就是废除step up basis面临的double taxation问题。
实际上2010年有一次实验,不知道有没有人研究过。
这一年去世的人,estate executor 可以在
- estate tax
- modified carry over basis
两者间做election,这表明国会也对两个一起上有顾虑。
我接触过的一些美国人是特别在意避税,他们收入比我高很多很多,而且非常稳定,但是对税还是咬牙切齿。
我自己当然也想少交点税,但是对极端避税没什么兴趣,因为我觉得钱到了用不完的时候(每个人觉得够了的数目不同),缴税其实能带来精神上的满足。在美国,如果一个人没有后代,没有继承人,财产是可以被政府收回去的。我曾在报纸上看到一对夫妇,他们从欧洲逃难到美国,两人没有孩子,在一方去世之后,另一方依旧过着简朴的生活,最后财产全留给了政府,他们觉得这样很好,他们来美国得到了一种他们想要的生活方式,希望政府能继续维持这种生活方式。
哈哈哈其实不光是老美吧,中国人也一样,你可以随便问一个湾区工作边际税率50%左右的人他们对税有何看法
我死了钱捐给planned parenthood 就好了
够的的话 搞一个twistane memorial abortion clinic
美国人是比较难接受,因为在发达国家中,他们的模式和其他发达国家稍微有些区别。高税率高福利的话,很多人也是能接受的。
另外,很多人是从心理上喜欢这么干(避税),是作为个人独立性的一部分内容。多年前,德州某个悲剧事件,多多少少有这么点色彩,肇事者可能并不觉得他做的不对。
信托的bug是不是可以通过规定支出的时候算成gift来解决。你可以把信托看成一个永远不会死去的人,他帮别人支付的时候就是在gift。
一般是把钱装进开曼群岛这种免税地区的信托吧?那这个信托作为NRA,给美国人gift也是双方都没有税的
法律是可以改的嘛,可以规定只有美国的信托才可以让RA在美国境内受益,否则(非RA或者境外)只能收钱然后算income
那肯定啊。穷人又不交税,能有什么意见?
自己想过什么样的生活是一回事。用自己的价值观去强奸别人是另一回事。这恰恰是真圣母和圣母婊的区别。
想要实现这种生活方式很简单:立个遗嘱,死后一分钱不给孩子,全捐掉。
和遗产税没有必然关系。
这取决于何为 double taxation。
事实上,很多人就认为 dividend tax 是 double taxation。
分出 qualified dividend 目的就是尽可能让 double taxation 后的 effective tax rate 和 ordinary income tax rate 一致。
小扛一下
征税主体问题很好解决。
首先在 1st generation 上收一遍 capital tax 才把资产转到 estate,然后 estate 再收一遍 estate tax,这时再转到 2nd generation 就自动 basis stepped-up 了。
反正死人现在也要交 final tax return
我也不清楚历史。只是看了相关 tax code 有这么多 amendment 来打补丁,只能理解为 lobbying 和征收效果了。
实务上,我也同意现在最大的不满是由于在这么多补丁下,连一遍税也收不了。
只要改了免税额,这些不满就会大为减少。
只是把免税额减得太小了,如 1M,又会令一些中产大为不满。
真的fire了之后直接搬到没有遗产税和资本利得税的地方不香嘛
对于已经fire的人来说保持着美国身份并没有什么优势啊,如果只是喜欢北美的生活那就每半年在美加之间跑维持着NRA身份就行了啊
然而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很难不通过工作来快速获得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