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律师继续补充道:
- H-1B存在系统性滥用现象
- 总统在出入境问题上可以有权选择限制入境对象
- 根据consular nonreviewability原则,限制出入境属于主权问题,总统有权定夺,不受司法约束
- 控方并没有明确指出该政令违法了哪条现行法律
- 总统不是政府部门,不适用于APA,本案中各个政府部门只是在部门层面执行总统政令
政府律师继续补充道:
与此同时,20个州联合起诉H-1B新政的案子也开始审理了
https://www.courtlistener.com/docket/72031571/state-of-california-v-noem/?order_by=desc
复读机啊![]()
明天有直播的法庭听证会现场,到时候就是真刀真枪了
今天的听证会已结束,法官没有作出任何判决
(刚刚贴错链接了)
政府律师依然复读机。法官提出入境限制是总统的权力。控方律师强调是收费问题。
我也通过其他渠道听说了法官似乎在听证会现场多次追问政府律师国会是否授权政府如此收费,不过现在案件离审完估计还有段时间,政府律师面临不利的判决时肯定会继续上诉,这后面还有变数
但是目前状况是法官更倾向于继续入境限制吗 ![]()
听法官问的问题意义不大。
媒体喜欢靠大法官问的问题猜scotus的判决。很不准。
谢谢,有结果了我来看
法官拒绝了Preliminary Injunction的请求,并在文件中写道:
由于法官作出了summary judgement,案子暂时告一段落。Chamber of Commerce表示遗憾,并准备继续上诉。
据报道,听证会上,法官曾表示Chamber of Commerce作为最大的游说团体之一,在这一问题上比起诉讼,可能更适合游说国会。
所以这个和Chamber of Commerce的案子有什么区别吗
另外蹲一手起诉分级抽签的
诉讼内容没啥本质区别,可能律师水平不一样吧
案子又不是律师判的
得看律师有没有能力将话题引到法律范畴当中来,本案法官也曾表示双方辩论了很多关于该政策wisdom的一面,但法庭的职责仅仅是在法律层面上做出判断。
我打个比方,如果我是女的,你想娶我,我就是不想嫁给你,在看到你这个人之前我就已经做出决定了,你不管请哪个媒婆来都没用,你还能怪媒婆说媒水平不行吗?
这就像申请移民,案子碰到了 0214 之后,怪律师水平不行。
如果我事先就不想嫁给你了,那我如果说一句 “这个媒婆说了很多关于你的正面信息” ,这句话又有什么意义呢。
法官可能是有预设立场,但这个实在是看不出来,毕竟本案法官是奥巴马任命的,人们以为她会比较亲移民,所以稳了 ![]()
毕竟程序正义讲的就是个程序形式而不是实质
让牢川找到bug那就是找到bug了,有bug本来就该国会来修,但是 ![]()
一直有人讨论三权分立制在“讲立场”的政党制面前究竟有多有效。记得上次OBBBA,共和党内部都有议员表示这玩意太激进了,选民那边不好交待,结果众议长、党鞭等人亲自出马做这些人的思想工作,说你们现在都是共和党的一员,要他们加强站位意识和看齐意识。